开封重阳民俗文化中心 章程
第一条 本单位名称为开封重阳民俗文化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2410203MA9KAL45XL,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,实际经营场所依托开封延庆观文化辐射区域设置。
第二条 中心性质:经法定程序登记设立民俗文化传承机构,专注于王重阳相关民俗文化的保护、研究与推广。
第三条 中心宗旨:以开封延庆观全真文化祖庭资源为根基,深挖王重阳民俗文化内涵,系统传承祈福仪式、重阳习俗、科仪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;坚持“民俗属性定位、合规化运营”原则,打造“重阳祖庭”文化品 牌,开展文化传播、学术交流、体验活动及合规性证书颁发业务,助力传统民俗文化的当代活化与产业赋能。
第四条 中心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及地方文化产业政策,恪守社会公序良俗,坚决杜绝任何宗教化表述与活动,主动接受文化、民政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中心的业务范围:
(一)王重阳民俗文化的历史研究、文献整理与学术交流;
(二)祈福、重阳习俗等民俗仪式的标准化传承与体验活动组织;
(三)相关民俗文化技艺的培训、推广及合规证书颁发;
(四)“重阳祖庭”品牌的文化IP打造、视觉设计与传播推广;
(五)民俗文化衍生产品的研发与合规化运营。
第六条 中心的核心价值理念:尊祖溯源、守正合规、活化传承、品牌赋能,始终坚守民俗文化真实性与权威性,拒绝文化异化与违规运营。
第七条 本章程的制定、修改需经中心核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,并报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,作为中心运营活动的根本遵循。